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操控机构。
3.仪用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配电箱、控制箱的框架。

6.交、直流电力电缆的金属端头、外皮及穿线钢管。
7.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内,无避雷线的小电流接地系统的架空电力系统的金属杆塔和混凝土杆塔以及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架构上的电气设备。
下列电气设备不需要接地:
1.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架构上的电气设备。
⒉装在配电箱、控制箱及配电装置上的测量仪表、继电器和低压电器等的金属外壳及绝缘子的金属底座。
3.控制电缆外皮和电压为220V以下的蓄电池室的金属支架。

5.在不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为380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440V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但当工作人员可能触及设备外壳和接地物件时除外。
6.发电厂、变电站区域内的铁路轨道。
7.与已接地的机床底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及电器。
